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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管理司答网民关于“三支一扶”期满后考入事业编试用期的来信2023-09-06
来信:
2019届“三支一扶”,202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之后在两年内考入事业编,咨询是否与单位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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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个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规定,各省(区、市)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信息中心答网民关于掌上12333app闪退问题与安卓14适配的来信2023-08-03
来信:
由于当前掌上12333app在安卓14手机中出现闪退,该问题在国内vivo/小米/荣耀安卓14手机中也存在相同问题。希望建立相关沟通渠道解决当前闪退及后续用户反馈投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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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我们正在组织“掌上12333”app系统的开发升级,预计8月初解决“掌上12333”app的安卓14系统适配问题,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持续优化用户体验。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社保中心答网民关于咨询国外工作人员能否在国内缴纳社会保险问题的来信2023-05-30
来信:
我想咨询一下,中国籍员工a在几内亚国家的一家企业工作,这家企业是中国企业家投资建厂,员工a与这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一下与境外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在境外企业发放,能否在国内缴纳社会保险,退休后能否享受国内的退休待遇。是否有明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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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国外工作但未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是,作为国际惯例,大多数国家普遍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必须参加本国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给予其国民待遇。因此,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如果工作国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时,为避免劳动者在派出国和工作国可能面临的双重缴费问题,世界通行做法是通过签署多双边社会保障协定解决。目前我国已与德国、韩国、丹麦等12国签暑了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其中,与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西班牙、卢森堡、塞尔维亚、日本11个国家签署的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已正式生效实施。根据上述协定约定,在我国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继续在我国参保缴费,不在缔约另一国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具体适用人员范围、免除险种、办理流程等信息,可以在我部门户网站服务之窗栏目查询。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关于咨询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信2023-05-30
来信:
按照2008年1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是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不再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请问一下,那现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是不是还必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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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人事考试中心答网民关于咨询安徽蚌埠2022年因疫情推迟考试的中级医师资格证书时间的来信2023-02-22
来信:
安徽蚌埠2022年的中级医师资格因疫情原因推迟了两次,年底终于考过了,但证书迟迟没有下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快办证速度,让医护人员早点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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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职责分工,关于中级医师资格证书制发问题,建议咨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目前,由我部负责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助理知识产权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关于咨询如何把握《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与《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一条的区别的来信2023-01-16
来信:
最近在工作中遇到了1名员工从本公司a岗位离职5年后,再次入职本公司b岗位的情况(两个岗位的职责和层级完全不同)。由于该员工第一次入职a岗位已设置过试用期,不知公司在该员工第二次招聘入职b岗位后否还可以约定试用期?此时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条款,还是适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4条 “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或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条中规定的“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劳动者”条款?不知道以上两份劳动部文件中“针对不同岗位可重新约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不完全一致的表述,是完全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呢?还是视为对《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容的补充?对此我也查看了各地法院对此类情况的判决书【(2010)杭滨民初字第693号】,结果不完全一致,烦请给予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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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相关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关于咨询劳办发〔1995〕150号复函被废止后新替代文件的来信2023-01-16
来信:
人社部发〔2017〕8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中载明,《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50号)宣布废止。理由:已有新规替代。请问替代的新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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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7号),《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50号)宣布废止。劳办发〔1995〕150号的内容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替代。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关于咨询《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目前是否有效的来信2022-09-27
来信:
请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目前还继续有效吗?《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关于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终止时间,适用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5条第2款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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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目前没有废止,但劳动合同终止等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执行。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关于咨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可以认定为《离职证明》的来信2022-09-27
来信:
劳动者多次要求企业开具《离职证明》,企业以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为由拒不开具《离职证明》,请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可以认定为《离职证明》?并说明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离职证明》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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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的文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以认定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存在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农保司答网民关于咨询农民工社保缴纳问题的来信2022-08-08
来信:
农民工张三,今年56岁,一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张三今年进城务工,与甲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甲企业要为张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张三认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最多缴纳4年,达不到缴满15年的要求,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则要放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导致60岁时两个保险都无法使用,这种情况下,张三该如何选择缴纳社保,张三不愿意让甲企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甲企业不缴纳违法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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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张三与甲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属违法行为。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移衔接。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刘*:关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工作的建议。一是统一使用电子证,可重复打印,节省资源,也避免证书遗失补办重复工作;二是建议减少实操与理论的考试间隔时间,让达到要求的人员能够较快拿证,不影响人员就业,真正做到持证工作;三是规范职业资格与职业方向名称,倡导社会及用人单位使用专业职业名称,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2021-11-19
孙*泉:当前各省市政策对于技工院校毕业生都有一定的扶持,逐步树立起了重视人才的理念,尤其是对技能型人才更加重视。但是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工资待遇、学历提升、考资格证、考国家公务员等方面还存在受学历硬性条件限制约等问题。因此,建议对该问题进行研究。2021-02-09
权*平:《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要求,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但目前仍有部分地方未制定出台相应的工作办法。建议加大对地方的督导力度,尽快制定出台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尽早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2016-01-27
黄*达:部分地区在实施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工作时,步骤繁琐,方式滞后,给长期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带来诸多不便。建议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简化领取养老金验证程序。 2016-01-27
邓*冬:“专家云”是将云计算的概念引入到继续教育领域,将企业、事业、高校等单位的各层次人才聚集起来,记录每个专家的知识、经验、技能,形成“专家的资源池”,并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开。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可以搜索切合自己需求的专家,并申请专家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咨询、培训服务,同时支付给专家一定数额的报酬。这种形式的“即需即用、按劳付酬”的理念与云计算类似,因此将其称为“专家 2015-09-16
陶*昌:由于人员流动频繁,社保关系及社保缴费难度加大。建议全国每人一张社会保障卡,能像银行信用卡一样,一卡走遍全中国。凭卡可在任何社保局缴费或办理与社保、医保有关的业务。各地社保机构均有权受理社保业务,不得推诿。这样我国的社保制度才会更健全。2015-07-27
李**:建议国家将高校毕业生创业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社会就业经费中单列高校毕业生创业经费,有创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学校向财政部门申请,做到专款专用,通过国家的力量支持大学生创业计划的实现。2015-06-23
鲁**:部长好!我认为应当增加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性,更加合理确定不同群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缴费标准,能够切切实实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使他们能够缴费,也能参保。同时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对不同企业实施缓缴、少缴甚至不缴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的压力。2015-06-23
康**:尊敬的部长!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我觉得大学生这一群体是创业的重要力量,但是他们往往有很多创意却无资金。许多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由于缺乏资金的支持,很难实现自己的创业计划。因此我建议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国家专项经费”,支持那些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2015-06-23
王**:建议国家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对缴费困难的群体给予一定的补助,或者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由政府代为缴费,让更多的人特别是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带来的福利。2015-06-23
2023年第二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3-08-08
2023年第二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38%,人才人事类占比20%,劳动关系类占比10%,就业创业类占比6%,其他占比26%。第二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644封。
2023年第一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3-05-04
2023年第一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37%,人才人事类占比20%,劳动关系类占比13%,就业创业类占比7%,其他占比23%。第一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860封。
2022年第四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3-05-04
2022年第四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28%,人才人事类占比23%,劳动关系类占比10%,就业创业类占比15%,其他占比24%。第四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486封。
2022年第三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2-11-30
2022年第三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48%,人才人事类占比17%,劳动关系类占比8%,就业创业类占比6%,其他占比21%。第三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813封。
2022年第二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2-07-28
2022年第二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44%,人才人事类占比14%,劳动关系类占比10%,就业创业类占比8%,其他占比24%。第二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770封。
2022年第一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2-05-26
2022年第一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36%,人才人事类占比14%,劳动关系类占比9%,就业创业类占比6%,其他占比35%。第一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696封。
2021年第四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2-02-07
2021年第四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36%,人才人事类占比22%,劳动关系类占比11%,就业创业类占比7%,其他占比24%。第四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596封。
2021年第三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1-11-19
2021年第三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36%,人才人事类占比22%,劳动关系类占比14%,就业创业类占比6%,其他占比22%。第三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867封。
2021年第二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1-08-09
2021年第二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41%,人才人事类占比18%,劳动关系类占比13%,就业创业类占比6%,其他占比22%。第二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587封。
2021年第一季度网民来信数据统计2021-04-21
2021年第一季度网民来信,社会保障类占比46%,人才人事类占比18%,劳动关系类占比13%,就业创业类占比3%,其他占比20%。第一季度共办理网民来信102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