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推动规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适应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于2023年9月28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意见: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电子邮箱:wklu@mail.mnr.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电子邮箱:zhuanjisizcc@163.com
附件:1.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关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