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1、派遣人员。受雇于在中国领土上有经营场所的雇主,被派遣到丹麦领土上为该雇主工作的人员; 2、在航海船舶和航空器上受雇人员。指在悬挂中国船旗的航海船舶上的受雇人员及通常居住的中国领土上,被派遣到悬挂丹麦国旗的航海船舶上的受雇人员;受雇于企业总部在中国的航空器上的管理人员或机组成员; 3、外交和领事机构人员。指中国驻丹麦外交和领事机构工作人员(简称外交雇员); 4、政府或公共机构受雇人员。指受雇于中国中央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被派到丹麦工作的人员; 5、在丹麦领土上受雇的中国国民。且其雇佣期限不超过6个月,或属于培训项目或教育项目类雇佣且不超过18个月; 例外。两国主管机关或经办机构可同意根据特定人员或人群的申请做例外处理,条件是所涉及人员已在一国参保。 |
办理依据 |
1、;第三部分第九条 2、;第四条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丹社会保障协定的通知》;第二部分(一)中方在丹人员办理免缴相关社会保险费证明的流程 |
受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国际合作处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11:00 14:00-16:30 |
办理流程 |
1.个人申请人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凯发k8娱乐首页(网址:si.12333.gov.cn),实名注册用户信息。 2.个人申请人登录国家平台,选择“境外免缴申请”服务,在线填写本人详细申请信息,保存并提交申请。 3.派遣人员国内派出单位申请注册单位用户,为本单位派遣人员填写申请信息,保存并提交申请。 4.人社部社保中心后台审核申请信息。符合条件的,出具参保证明并邮寄给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予以告知。 5.国家平台自动向申请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示办理进度及需要补充的材料。 6.个人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国家平台,选择“境外社保免缴证明申请状态查询”服务查询办理进度,按要求补充上传证明材料。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咨询方式 | 010-89946777 |
监督投诉 | 010-89946777 |
其他说明 | 后台联网审核暂仅支持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后台审核材料,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