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安全防护能力,拓展社保卡应用领域,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金融便民服务水平,为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提供支撑,在前期第三代社保卡技术验证和先行启动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的基础上,决定全面启动第三代社保卡推广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工作统一部署,遵循“自然过渡、发用并重”的原则,全面启动第三代社保卡推广应用工作,提高社保卡安全应用水平。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准备,自2021年起,全国所有地区新发、补领、换领社保卡时全部采用支持sm系列算法的第三代社保卡,并加快签发电子社保卡,实现线上线下“一卡通用、一网通办”。加强部门间合作,支撑更多民生和金融服务,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完成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准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的通知》(银办发〔2017〕17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先行启动建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89号)、《关于印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18〕1号)等技术规范和实施要求,2020年底前,第三代社保卡先行启动地区应做好前期技术验证经验总结,实现规模发卡;其他地区完成第三代社保卡建设方案制定和推广应用规划,其中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省级电子认证证书注册管理系统建设或sm系列算法升级、卡面和卡内结构设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并按照新发卡要求做好发行注册审批、成品卡通用性测试等工作。各社保卡合作银行完成即时发卡、密钥管理等系统sm系列算法升级,并做好发卡申请审批、发行技术验证等发行准备。
(二)全面升级第三代社保卡受理环境。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用卡部门应按照《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接口规范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16〕38号)和《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接口规范补充说明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16〕59号)要求,升级和完善现有社保卡受理环境,全面支持基于sm系列算法的社会保障psam卡或加密机联机等认证方式,按需扩展终端部署数量,实现与现有社保卡的兼容使用。各社保卡合作银行完成社保卡金融领域用卡业务系统的必要改造,加强系统对接联调测试,全面支撑第三代社保卡应用推广。
(三)全面做好第三代社保卡发行服务。各地区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实施要求,通过新人群发卡或社保卡到期、丢失等自然补换措施,采取线上申领补换或线下即时制卡等服务模式,实现本地区一、二代社保卡向第三代社保卡的平稳切换、自然过渡,不得组织社保卡未到期群众大规模批量换卡,避免既有资源浪费和社会舆情事件发生。原则上,第三代社保卡由全省统一组织发行、统一规范卡面设计,同时做好换发过程中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入库、身份要素信息同步、银行账户激活引导、发卡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在发行第三代社保卡时,同步实现电子社保卡签发,提升社保卡数字化服务能力。
(四)广泛拓展第三代社保卡应用。各地区应加强社保卡应用设计,结合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充分利用第三代社保卡非接触式、非对称认证、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优势,推进社保卡创新应用服务,充分利用社保卡金融功能,为各部门各地区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职业培训、人事考试、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工资发放、公积金等提供凯发k8娱乐的服务支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协同推动第三代社保卡在政府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已明确以社保卡为载体实现“一卡通”的地区,应进一步发挥好第三代社保卡的载体支撑作用,加强在政府层面的统筹协调,形成跨部门“一卡通”应用典范,推动在长三角和其他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同城待遇”。
(五)完善第三代社保卡管理机制。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现有社保卡管理体系基础上,强化主要功能、标准规范、密钥体系、管理主体四个不变原则,进一步完善第三代社保卡的发行管理、密钥管理、产品监管、应用服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联合社保卡合作银行及其他主要用卡管理单位,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联动服务机制,加强第三代社保卡多应用服务管理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第三代社保卡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跨部门协作,支持以社保卡为载体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发行及“一卡通”应用任务。
(二)建立协调机制。针对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和“一卡通”应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各项软硬件系统、终端受理环境等技术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发行、服务、管理等制度,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三)强化社银合作。社保卡合作银行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社保卡发行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强卡片规范化管理。通过社银系统接口建立联动服务。在确保社保卡银行账户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银行账户激活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对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要提前做好面向群众的告知解释工作,充分做好第三代社保卡及电子社保卡申领、使用的宣传引导,确保发卡用卡的规范和安全有序。
(五)注重信息安全。在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及“一卡通”应用中,要充分做好前端采集、信息传输、制卡发卡、数据存储及系统应用等各个环节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避免信息泄露及未经授权的使用,切实保障持卡人资金与信息安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