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提字〔2022〕1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家政、养老、托育等社会民生紧缺人才培养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力度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人才职业培训工作,相继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政策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大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其职业技能水平。一是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强化家政、养老等服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并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和心理学、营养学等方面的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加强养老护理、老年人照护等家政服务方面的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家政、养老等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二是大力培育家政、养老等服务培训机构。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家政、养老等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加强高层次、综合性家政、养老等技能人才培养。三是围绕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和急需紧缺职业,加快新职业发布及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动态修订完善国家职业标准。建立健全由职业标准、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国际可比的职业标准体系。
二、关于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
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支持包括家政、养老在内的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等,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开发并颁布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家政、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标准和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推动培训机构和培训课程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包括养老护理等家政服务人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三、关于提高职业的认可度和社会认同感
在建立相应的职称晋升体系方面,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提出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技能人才成长特点,为家政、养老、托育技能人才畅通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发展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合理确定技能等级,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技能、技术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了《能工巧匠先进人物事迹合集》《工匠精神读本》,引导劳动者深刻理解“工匠精神”。举办“7·15”世界青年技能日主题活动、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先进事迹报告会,持续开展技能中国行、技工院校开学第一课等宣传活动。开设“技能中国”“世赛中国”微信公众号,在劳动保障报开设专版,大力宣传中华技能大奖、世赛获奖选手等优秀技能人才,营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认真贯彻《“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深入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为家政、养老、托育从业人员提供优质培训服务,支持劳动者参加相应的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家政、养老、托育优秀技能人才宣传力度,努力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和认可度,为我国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