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提字〔2021〕47号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多元产业工人技能培养机制
近年来,我部不断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一是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二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明确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要求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针对重点群体的专项培训计划,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推动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三是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四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养为核心,以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为目标,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办好技工院校。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指导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加强校企双方人才交流,通过与企业合作开设订单班等方式扩大招生规模,有效提高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技工院校每年为社会培养约100万名毕业生,向企业职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开展职业培训超过420万人次。国务院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广泛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能力。2020年,全国工商联在企业管理、信息咨询、金融服务等领域数十个专业,培养和输送14.2万人次技能人才。
下一步,我部将制定实施“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国家专项规划和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继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多措并举,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设。
二、关于发挥企业参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主体作用
近年来,我部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使用技能人才的主导作用,引导企业参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各级政府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紧缺领域,统筹各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职业院校学生、技术工人等提供培训载体和实践机会。2020年9月,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提出建设30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100个左右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高水平建设各级各类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培训中心等,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能力。二是深化校企合作。2018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明确提出校企合作的实施主体、合作形式和促进措施等内容,鼓励各类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技工院校,鼓励校企双方以组建技工教育集团、校企股份制合作、自主经营生产、租赁承包、企中办校、校中办企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为推动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工作取得实效,我部结合技工院校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3号),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联系企业的职能优势,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指导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加强校企双方人才交流,通过与企业合作开设订单班等方式扩大招生规模,有效提高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三是大力推广“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我部会同财政部出台政策文件,创新线上培训政策,加大线上培训补贴力度,加强线上培训平台建设,扩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在全国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实名注册学员超过1300万人次,开展线上培训超过1200万人次。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技能大师在线培训平台”等线上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免费开放重点课程,提供注册、选课、学习、考试一站式服务,方便解决产业工人工学矛盾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平台优势,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养更多符合企业需要的优秀技能人才。
三、关于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链
教育部和我部积极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开设专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一是教育部推进职业教育专业建设,2021年3月,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接现代产业体系,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学历证书 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推动各类院校开展职业培训,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体系改革。二是我部结合产业结构升级、国家职业分类及职业资格更新调整,动态调整专业目录。2018年,颁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2020年组织开展专业增补工作。目前共有机械类、电工电子类、化工类等15个专业大类、311个专业。三是指导技工院校对接企业需求实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课程改革。“校企双制”即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和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工学一体”即打破传统的学科式教学方式,专业设置对接企业需求、教学内容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广大技工院校全面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以真实的工作任务为载体,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教学内容,根据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紧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地方、企业实际,对接重点领域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及时更新、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技工院校全面实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全面完善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链,努力实现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无缝衔接。
四、关于畅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
近年来,我部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拓展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通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产业工人获得感、荣誉感和自豪感。一是畅通职业发展通道。2018年,出台文件试行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将贯通领域扩大到工程、农业、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序列,进一步改变人才发展独木桥、天花板现象,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国务院国资委鼓励中央企业积极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中国一重打破技术工人身份限制,技能岗位达到一定等级的,可申请转为工程序列职称,或通过市场化选聘走上管理岗位。二是打破技术工人晋级“天花板”。支持企业合理确定技能等级,企业可根据需要在国家确定的五个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我部以高技能领军人才为重点,加强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在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设“技能频道”,开通“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作为当前宣传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专题新闻发布会。持续开展7·15世界青年技能日主题活动、技能中国行和世赛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各类媒体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世赛国赛获奖选手成长成才先进事迹进行深入宣传报道。组织职业技能竞赛为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在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创新开展中华绝技展演活动,推广绝招、绝技、绝活。全国总工会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大国工匠》专题新闻报道,开展“中国梦·大国工匠篇”主题宣传活动,协调中央媒体在“五一”期间集中推出“劳动者之歌”典型报道等,不断加大对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优秀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健全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拓展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通道,加大对优秀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让产业工人更有荣誉感、自豪感。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