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建字〔2022〕132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线上技能培训优质公共资源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出优质线上技能培训资源
近年来,我部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和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推动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一是实施线上培训专项行动。2020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明确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推动开发线上培训课程,鼓励支持广大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印发《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人社部函〔2020〕24号),在2020年3月下旬至6月底,集中实施线上培训行动,大规模开展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开展线上培训超过1200万人次。二是充实线上培训平台。先后3批发布“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和“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等50多家线上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免费开放重点课程。发布《关于征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的通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优质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向各地推荐了包括“腾讯课堂”“淘宝大学”“钉钉职业技能培训在线平台”“华为人才在线平台”等在内的50家线上培训平台,为开展线上培训活动提供了有效的支撑。三是丰富线上培训课程资源。指导各地邀请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世界技能大赛专家教练和获奖选手、岗位技能标兵、非遗传承人、绝招绝技绝活手艺人、企业生产作业工作法创造人、优秀乡土技能人才等进行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开放线上培训资源,与线上培训平台合作开展线上培训。将职业道德规范、通用职业素质、就业指导、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消防环保和健康卫生、疫病防控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纳入线上课程开发内容。四是打造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教育部今年启动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于3月正式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聚焦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校治理、赋能社会、教育创新等功能。其中,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持续拓展优质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开发“特殊、小众”工种课程资源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成长壮大,一些“特殊、小众”职业工种在各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和课程资源建设,促进相关领域技能人员理论、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一是加强职业培训教材和数字资源建设。会同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明确提出要定期完善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建设规划目录,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规划教材编写与数字资源开发,要加快开发新兴产业、新技术、新职业、数字技能职业培训教材,加速推进职业培训数字资源建设。二是加强技工院校教学资源开发。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2〕20号),明确提出要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优先开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急需紧缺职业的教学资源,创新教材形态,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式等教材。开发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资源包,包含教材、工作页、教学案例库、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等。三是开发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开发并公布了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无人机驾驶员、全媒体运营师、电子竞技运营师、建筑信息模式技术员等41个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提供相关职业工种培养目标、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课程规范、考核大纲、教学资源等一体化的职业培训资源。
三、关于发布新职业资源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近年来,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公布新职业标准,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改善新职业人才供给质量结构。一是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2019年以来,经自主申报、专家评估论证、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5批74个新职业,对增强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促进就业创业、引领职业教育培训改革、推动产业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8号),提出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市场需求,坚持就业导向,突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组织新职业评价机构的征集遴选,积极稳妥推行社会化评价。经备案的评价机构可根据职业特点,探索多元化评价方式。对评价认定合格的人员,由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行“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加快建设线上技能培训优质公共资源。一是加强线上平台建设、丰富资源供给,鼓励支持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加强“特殊、小众”职业工种职业培训和教学课程资源开发,鼓励支持优秀教师参与相关教材编写和课程资源建设,健全完善适应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的培训和教学资源建设体系。三是加强新职业优质资源开发,同时指导新职业申报部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及时共建共享新职业优质资源,促进新职业发展。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