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建字〔2022〕116号
您提出的关于技工院校财政教育资金公平分配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统一招生平台
正如您所了解到的,技工院校招生面临生源质量不高、缺乏统一平台等问题。为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营造公平招生环境,我部积极协调推动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工作。2019年,我部与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9号),明确规定要将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促进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平等招生。教育部也部署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招生平台上为技工院校招生提供服务平台接口,汇总发布有关招生信息。2022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经了解,目前全国各省份技工院校均已纳入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平台。
下一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各类招考信息,优化信息发布的渠道和方式,为考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二、关于技工院校享受与中职院校公平财政支持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公办技工院校依法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通过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在中职生均拨款、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中央对地方相关职业教育转移支付等方面,技工院校享受与中等职业学校相同的财政支持政策。一是建立完善中职生均拨款制度。2015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要求省级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在实施范围上明确应覆盖全国所属独立设置的公办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从各地出台的中职生均拨款制度看,均已将公办技工院校纳入生均拨款范围,并执行统一的拨款标准。二是建立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中职国家奖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对技工院校学生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视同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学生按规定享受同等资助政策。每年中央财政下达地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时,单独列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金额。三是加大对地方职业教育转移支付力度。从2015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并持续加大对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职业教育投入,支持地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提升计划资金30257亿元,比上年增加25亿元,增长9%。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落实中职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中职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等,并赋予地方较大的资金分配自主权。地方可结合实际需要,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自由财力,支持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职业院校改革发展。
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要求,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等多项政策措施,支持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