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建字〔2022〕52号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制造业吸纳更多员工就业支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也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关键产业。我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就业扩容提质同步,不断提升制造业就业吸引力,打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增长点。
一、关于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
市场主体是就业增长的源头活水,制造业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载体。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方面,我部主要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方面政策靠前发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今年以来,我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社会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前5个月释放社会保险政策红利1200亿元,支出各项就业补贴资金361亿元。另一方面高频组织招聘,促进人岗对接。出台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意见,前5个月帮助超43万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363万人。开设中国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两个常态服务平台,日均活跃岗位超千万个。接续开展“10 n”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机构,目前已举办各类招聘会45万场,发布岗位信息5000余万个。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抓好各项鼓励企业吸纳政策落实,积极推行就业补贴政策“直补快办”,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告知承诺”,简化优化申领程序,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鼓励更多吸纳就业。
二、关于调动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积极性
重点群体稳,则就业大局稳。在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以及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方面,我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定额税收减免。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等人员,按规定在3年内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二是创业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十类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三是相关补贴政策支持。包括企业新录用符合条件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及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对今年年底前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政策快办促就业行动,接续举办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好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三、关于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制造业是技能人才较为集中、最能体现作用和价值的领域。强化产业工人培养,改善技能人才供给,对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部对此高度重视,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一是注重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等,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开发并颁布职业标准和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推动培训机构和培训课程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二是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方案,2022年至2025年,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建立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开展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研修,促进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加大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政府补贴培训支持力度,在制造业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推进制造业工学一体化培养,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三是加大职工培训经费投入。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2019-2021年,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指导各地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推行学徒制培训,明确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以上,补贴期限按实际培训期限计算,2019-2021年,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300多万人次,累计培训企业职工3700多万人次,培养新型学徒140多万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已覆盖岗前、在岗、转岗转业培训的各类职工。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力度,鼓励企业聚焦制造业发展需要,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培训,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为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
四、关于拓展产业工人成才渠道
拓展产业工人的发展成才渠道,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也能激励引导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此,我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贯通职业发展。印发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新“八级工”制度,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推动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破学历、身份等条件限制,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二是完善评价体系。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将评价结果与使用、待遇挂钩。三是提高待遇水平。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允许增设体现历史贡献的年功工资单元、补偿技能人才在特定环境或承担特定任务的额外付出的津贴单元等。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四是加强表彰激励。完善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对制造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入选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优先参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评选表彰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和职称评价标准,不断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水平,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活力,培养更多适应时代需要的技能人才。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