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突出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之首,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我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印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推动,启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项行动,加力政策扶持、服务保障和环境营造,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在拓宽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根本之道,也是助力企业发展的长远之举。在这方面,主要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方面政策靠前发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今年以来,我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社会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落实就业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前5个月释放社会保险政策红利1200亿元,支出各项就业补贴资金361亿元。另一方面高频组织招聘,促进人岗对接。出台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意见,前5个月帮助超43万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363万人。开设中国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两个常态服务平台,日均活跃岗位超千万个。接续开展“10 n”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机构,目前已举办各类招聘会45万场,发布岗位信息5000余万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政策快办促就业行动,接续举办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好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二、优化环境,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富有想象力和激情,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国家将支持大学生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专门印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文件,倾斜政策服务资源,提供全方位支持。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给予税收优惠。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二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高校毕业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政府予以贴息,对10万元以下的免除反担保。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513亿元,同比增长11%。三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现行政策明确,各地可结合实际,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创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满1年的,可试点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目前多数省份已出台,补贴金额在5000元左右。四是提供创业培训和服务。统筹各类创业培训资源,针对大学生创业群体特点,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提供培训补贴支持措施。推动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搭建项目展示、互动交流、投资对接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向毕业生倾斜创业资源,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强化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更好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
三、加强监管,依法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指导各地加强对企业的用人指导,规范招聘行为,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通过处理举报投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等方式,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2021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6万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我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部署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从6月1日起到7月底,以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侵害劳动者人身财产权益行为为重点,清理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查处用人单位招聘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与职介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指导、监督和规范,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举措,切实保障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