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乡村振兴
农村技能人才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我部持续加强对农村技能人才的培养。一是加强基础建设。根据农村发展的需求,做好相关职业的调查与研究,及时发布新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职业研究领域的“百科全书”,能最为全面、客观反映职业构成、内涵、特点和发展规律。在《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已经收录了农村环境保护人员、农业经理人、休闲农业服务员、农业地质调查员等不少农村新兴职业。二是面向农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我部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45号),提出重点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西藏、新疆等地,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并按规定对帮扶家庭子女、劳动者、企业新型学徒等给予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同年,我部会同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提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乡村建设所需的农业农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强化高素质农民先进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它涉农技术培训,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农村劳动力市场情况调查,宣传发布更多农村急需紧缺岗位信息,指导地方加大政策支持,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多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村本地劳动力整体技能水平。
二、关于加强技工教育促乡村振兴
一是支持和引导技工院校开设农业类专业。根据2018年修订颁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全国技工院校共开设280个专业,涵盖机械、电子电工、信息等15个大类。其中,农业类下设现代农艺技术、果蔬花卉生产技术、畜禽生产与疫病防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园林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航海捕捞、中草药种植、农村电气技术、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茶叶生产与加工、生态农业技术、宠物医疗与护理等27个专业。近几年,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以及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技工院校农业类专业的招生主要集中于农产品加工与保鲜、农村旅游与农产品营销、园林园艺和农用机械等领域。较种植养殖等传统专业,这些热门专业更显时代性特征,对应于当前农村的新兴职业,体现了青少年建设现代化美丽富裕乡村的人生追求。2020年,我部公布了一批技工院校增补专业,其中包括“农业经营与管理”专业,专业培养层次被确定为中级和高级,显示市场对该专业人才需求加大。二是加强相关专业建设。深化校企合作,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组织开展基于工作场所的学习活动,支持提升一批技工院校。加大教材开发力度,丰富教材品种和形式,探索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式教材的开发,增加教学过程中图像图形思维环节,提升教学过程的仿真性。三是加强涉农专业农村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保障。指导地方结合本地情况,加大涉农专业生均拨款力度。目前,地方出台的有关生均拨款、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政策基本都将农林渔牧专业确定为第二档,高于基本标准。各地按规定落实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对有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助学金。近几年,北京、河北、广东、海南、青海等多地都在免学费的基础上配套实施了免教材费、住宿费的政策。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地方优化技工院校专业布局,加强农业类专业建设,整合资源,提高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三、关于引导技能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促乡村振兴
高技能人才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人才资源。我部加大政策整合力度,激励引导更多有乡土情怀、开拓精神的技能人才返乡入乡建功立业。一是拓宽技工学校毕业生返乡就业道路。落实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待遇政策,推动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技工学校毕业生不仅可以进工厂当技术工人,还可以考回到家乡事业单位作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二是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支持。2019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引导返乡入乡技能人才在乡村就业创业,带动农村产业发展。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各地出台细化补贴政策措施,为创业人员提供35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或个人作为主体提供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提供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地方切实落实好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返乡入乡创业等政策待遇,引导更多技能人才返乡入乡,以创业促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