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093号建议的答复-澳门凯发

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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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228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4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093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1〕12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09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4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1〕129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宣传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注重提高大赛社会影响力,切实发挥大赛引领带动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中央媒体、地方媒体和行业媒体,多渠道宣传报道职业技能竞赛。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设“技能频道”,开通“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拓展新的专门宣传阵地。收集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地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宣传素材,统筹宣传、扩大影响。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制作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推广。特别是在去年12月在广州举办的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期间,对汽车技术等20个比赛项目进行网络直播,创新打造中国网“云观赛”平台,首次实现“菜单式”点播观赛。三是突出宣传重点。协调《新闻联播》连续三次报道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情况,配合《焦点访谈》《新闻1 1》等多个栏目进行深入采访报道。组织有关媒体对“7.15”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等重要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四是开展深度宣传。在各类技能竞赛中,鼓励记者深入赛场采写参赛选手的技能风采和奋斗精神。依托各类媒体对获奖选手成长成才典型事迹进行深入宣传报道,举办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世赛国赛代表人物分享收获体会,提高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推动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各类院校更加重视支持技能人才工作,推动我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

二、关于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推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蓬勃开展的同时,也积极提升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一是推动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通过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实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着力推动技能竞赛和技能培训、技能评价相衔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推动职业技能竞赛规范化。研究制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全面推广集中开放办赛、赛展演结合的办赛模式,打造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品牌。三是推动职业技能竞赛专业化。加强技能竞赛专家、教练、裁判等培养和选拔,组建专业化竞赛管理保障工作人员队伍,搭建技能竞赛信息化平台,做好报名、评分、统分等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水平。关于获奖选手获取职业证书,2021年4月,我部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26号),提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负责竞赛选手获取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相关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技能竞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三、关于促进实训基地建设

近年来,通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动了集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一方面,为做好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具备条件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设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在满足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集训需要同时,作为实训基地满足企业职工、院校师生实践教学和培训需要,推动各地技能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倡导建立和完善竞赛资源及成果转化机制,各办赛单位、参赛单位积极探索职业技能竞赛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教学相结合,将职业技能竞赛的标准转化成为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院校课程规范,将竞赛平台与院校实训室建设结合,实现以赛促训。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支持各地建设省、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四、关于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2020年11月,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明确提出,一是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二是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范围。符合条件、经备案的企业可面向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提升企业评价服务能力。加强企业评价基础能力建设,发挥已有职业技能鉴定技术优势和组织优势,依托设在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组织开展评价工作。鼓励备案企业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其它中小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人才评价服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为院校学生提供人才评价服务,引导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和课程。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推动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助力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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