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73号建议的答复-澳门凯发

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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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222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7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73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1〕4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7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1〕47号

 

您提出的关于延续职业技能行动的相关活动及政策扶持力度,免费开放培训平台,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延续职业技能行动的相关活动及政策扶持力度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工作。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要求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开展。指导各地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加大对家政服务、医疗护理、快递人员、工业通信业、康养服务业等急需紧缺职业以及高危行业从业人员、退役军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民工、青年群体的技能培训,并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2019-2020年,全国开展各类补贴性技能培训4577.6万人次,以工代训2209.6万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于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稳定和促进就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部将2021年确定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进一步提高培训层次,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全面促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质增效。今年上半年,为研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政策后续衔接问题,派出调研组到江苏等5个省份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广大劳动者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做好政策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广大劳动者持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二、关于免费开放更多的培训平台问题

2020年2月,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文件,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并重,及时开展线上培训,保障劳动者培训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我部加大线上培训平台供给,及时上线“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技能大师在线培训平台”等部属线上培训平台,又面向社会征集遴选了50家线上培训平台向各地推荐使用。2020年3月下旬至6月底,我部组织开展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依托我部和各地遴选公布的线上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免费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部属线上培训平台设立线上培训专区专栏,向湖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和挂牌督战贫困地区,加大线上培训资源免费开放力度,扩大课程免费范围,延长免费时间。百日免费行动期间,共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实名注册学员超过1300万人次,开展线上培训超过1200万人次。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50多家线上培训平台在活动期间设立留岗人员线上培训服务专区,开设组班定制功能,免费提供3.1万门职业培训课程资源,服务企业2.5万家,开展培训1553万人次。线上技能培训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稳就业促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大线上培训课程资源的开发力度,持续为劳动者提供优质线上培训服务。发挥部属线上培训平台社会公益作用,持续为重点就业帮扶群体和重点就业地区提供线上培训服务。

三、关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问题

企业是培养和使用技能劳动者的主体,是聚集技能人才的载体,技能人才的成长和发挥作用离不开企业的支持。我部高度重视发挥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一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支持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二是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三是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018年10月,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文件,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2021年6月,我部会同财政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39号),明确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实行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企业在职工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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