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8〕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6号)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拟组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毕业生从校园到职场转换过程,根据不同阶段求职特点,组织专业化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活动,加大就业政策和形势宣传,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毕业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
二、活动时间
4月20日至10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各地要抓住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求职就业关键时段,通过“走进去”与“请出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就业指导校园行、市场行、社区行、企业行和创业指导园区行活动,运用精细化服务手段,提升就业指导服务实效。
(一)就业指导校园行。结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动员一批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服务专家、知名企业家等进校园集中指导。丰富多元化指导方式,组织专题讲座、就业沙龙、经验分享等活动,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职业观。开展就业政策形势宣讲,举办就业创业大讲堂,设立就业服务咨询台,帮助毕业生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理性看待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预期。组织一次就业权益保护宣传,讲解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告知投诉渠道,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扩大就业指导覆盖面,做到每个毕业班都能得到群体性指导,每名就业困难毕业生都能得到个性化咨询辅导。
(二)就业指导市场行。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资源集聚优势,组织高校毕业生参观体验,熟悉求职环境,掌握求职方法。开展体验式教学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讲解求职面试技巧,进行模拟招聘,增加毕业生求职经验。组织职业能力测评,运用专业测评工具和方法,帮助毕业生了解自我特性、职业素质、职业倾向,合理确定职业定位和方向。结合招聘会进行现场指导,设立就业指导服务台,开展政策咨询解答,组织专家顾问为求职毕业生提供简历诊断、职场应对、协议签订等指导服务。
(三)就业指导社区行。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结合实名制就业服务,组织力量深入社区联系指导。完善职业指导人员服务基层机制,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立与毕业生联系渠道,每人服务一定数量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活动,提供“一对一”指导。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指导,举办就业形势讲座、职业指导师“问诊”、政策解读会等活动,动员未就业毕业生和家长参加,帮助了解就业市场,制定个性化求职计划,积极理性求职。对求职受挫、就业有困难的,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帮助树立信心,推荐参加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提升求职就业能力。
(四)就业指导企业行。搭建与企业沟通平台,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生产一线,感受工作环境,增强职业认知。赴产业园、工业园进行参观,请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讲解企业经营、人才需求、发展前景等情况,解答毕业生求职困惑,提出职业发展建议。依托就业见习基地开展一次职业体验日活动,确定一批适合的岗位,组织毕业生跟岗学习,体验工作内容及环境,做好步入职场准备。
(五)创业指导园区行。组织高校毕业生参观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依托园区服务力量和平台,通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听创业者讲故事等方式,让毕业生了解创业过程,感受创业氛围,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举办创业导师面对面活动,组织园区负责人、天使投资人、企业家等与毕业生交流互动,在创业计划拟定、项目选择、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咨询辅导。组织创业实训活动,开展创业素质测评、模拟企业创设经营,帮助毕业生积累创业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作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抓紧抓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指定专门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科学调配资源,确保活动实效。加强对地市工作督促指导,做好与高校、园区、企业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抓好活动组织发动,与就业专项服务活动相结合,丰富拓展、灵活安排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内容,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力量统筹,动员组建一支就业创业指导经验丰富、涵盖不同领域的专家指导团队,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持。我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也将适时组织就业创业指导专家赴地方开展专门活动。要推动服务资源下沉,在指导人员力量、专业技术手段等方面,加大对基层的倾斜支持力度,推进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常态化。用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更多市场化、专业化力量参与就业指导服务,更好满足毕业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加强活动宣传,运用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手段,将活动内容、组织方式、时间安排等向毕业生广而告之,引导积极参与。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并以信息简报等方式向部里报送。活动启动后,每两月填写一次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当月5个工作日内报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活动结束后,于10月底前报送情况总结。
附件: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