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撤销的5个常设项目
1.陕西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2.陕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达标评比。
3.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
4.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市县。
5.河南省人口素质提升贡献奖。
二、拟设立的4个常设项目
1.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
2.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
3.河南省技能人才高地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拟调整的6个常设项目
1.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周期由5年调整为3年。
2.陕西省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调整为陕西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承办单位由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3.河南省企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河南省人民政府调整为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名额由先进单位不超过40个、先进个人不超过120名调整为先进单位不超过50个、先进个人不超过150名。
4.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名额由集体20个、个人50名调整为集体30个、个人50名。
5.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调整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6.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语言学家奖,调整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吕叔湘语言学奖,表彰名额由特等奖1名、一等奖1-2名、二等奖1-4名,调整为特等奖1名、一等奖1-2名、二等奖2-5名。
四、拟开展的4个临时性项目
1.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河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
3.西藏自治区第九批援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司法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国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6月13日17时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传真:010-8423417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邮编100013)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