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2021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设立常设项目4项、调整或变更常设项目19项、开展临时性项目1项。
一、拟设立的4个常设项目
1.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
2.重庆市国防动员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重庆市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青海省青海功臣。
二、拟调整或变更的19个常设项目
1.中央政法委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变更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调整奖励办法。
3.江苏省慈善奖,表彰名额调整为120个。
4.江苏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变更为江苏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5.江苏省技能大奖,表彰名额调整为220名。
6.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表彰名额调整为50名。
7.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变更为江苏专利奖。
8.湖南省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变更为新湖南贡献奖。
9.湖南省社会科学奖,表彰名额调整为200项。
10.重庆市优秀工业企业、重庆市优秀服务业企业,合并为重庆市企业创新奖。
11.重庆市优秀市政协委员、先进委员地区组和优秀提案,变更为重庆市政协履职贡献奖。
12.重庆市教学成果奖,表彰名额调整为420项。
13.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本届表彰提前至2021年。
14.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发展研究奖,表彰名额调整为380项。
15.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表彰名额调整为60名。
16.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变更为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
17.重庆市外国专家“重庆友谊奖”,调整奖励办法。
18.青海省改革创新奖,调整奖励办法。
19.青海省质量奖,表彰名额调整为19个。
三、拟开展的1个临时性项目
四川省推动开放发展表彰。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国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6月22日17时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传真:010-8423417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邮编100013)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