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副司长刘鹏解读失业保险待遇畅通申领政策-澳门凯发

主  题:权威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副司长刘鹏解读失业保险待遇畅通申领政策

时  间:2022-08-08

嘉  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副司长 刘鹏

正序倒序
  • 主持人: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失业保险有什么作用?失业保险金怎么领?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副司长刘鹏参加在线访谈,专门解答有关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问题。欢迎各位网友参与提问!
            刘鹏:大家好!下面,我们来回答网友的问题。
  • 问题1:我在工作期间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刘鹏: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二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

    三是失业人员死亡的,遗属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是领取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是领取失业补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但这一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 问题2: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

    刘鹏: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无时间限制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你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 问题3: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到哪里申领?

    刘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快推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优化经办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渠道有: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gov.cn),“在线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③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服务”-“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④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全国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

    ⑤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app、小程序。

  • 问题4: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刘鹏:首先可以明确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 问题5:满足什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刘鹏: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延续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二是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发放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确定。

    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

  • 问题6:社保缓缴期内员工离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刘鹏: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国家出台了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政策明确提出,缓缴单位缴费部分,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对处于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内的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如果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因参保不满1年、主动辞职等原因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 问题7: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打零工,失业保险金待遇会不会停发?

    刘鹏: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根据上述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第六条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关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非法定情形不得停发。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根据上述规定,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你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条例中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继续打零工。

  • 问题8:自由职业者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刘鹏: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因此,如果你离职时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你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问题9:农民工失业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刘鹏:目前,从各地实践看,农民工参保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有别于城镇职工,按农民工身份参保,由招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不缴费,失业后,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另一种是按城镇职工身份参保,失业后享受和城镇职工同样的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待遇。

    所以,首先看参保地是否统一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参保方式,如未统一,则根据参保时间是否满1年,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如已统一参保方式,则根据参保时间是否满1年,可按参保地规定申请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待遇。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政策都为阶段性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

  • 主持人:感谢大家的参与!时间有限,今天关于失业保险的问题解答就到这里。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后台留言,我们将定期对有关问题进行回复。感谢刘鹏副司长的解答!

    刘鹏:谢谢大家,再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