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而失能的劳动者,如何得到更好的照护和康复治疗?今年开始,山东青岛市在全国率先试行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
照护困境
29岁的董某由奶奶一手拉扯长大,6年前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瘫,生活完全依赖年近八旬的奶奶照顾。“自己都78岁了,身体越来越差,将来谁来照顾董奇?”奶奶说。
据统计,青岛市现有1190名工伤一至四级失能人员,600余人需长期住院治疗和持续康复治疗。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王韶伟说,该群体因工受伤、因工失能,却一直游离于医保部门长期护理保险、民政部门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等保障政策之外,属于“政策真空”和“资助盲区”,住院难、保障水平低、家庭负担重。
为尽快解决这一重大民生问题,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引入商业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有益补充,发动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照护,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
多方受益
青岛新型工伤保障制度中,治疗康复所发生的费用,在工伤保险“三个目录”和康复项目范围内的,由工伤基金据实限额支付;养老照护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工伤失能人员生活护理依赖等级由个人承担,按照指导价实行限额结算;个人承担的养老照护费用再由商业保险公司给予适当补贴。
目前,青岛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人均伤残津贴每月3500元左右,护理费人均每月2500元左右,如果雇佣陪护人员,普遍费用在每月7000元左右,且难以找到专业合适的。现在,通过伤养服务项目,不仅住院伤养服务期间的医疗费用都可报销,商业保险补贴1000元后,个人仅需支付1600元的生活照护费,即可得到专业的护理照料。
截至6月底,青岛全市共有580家企业5万余人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已有231人享受伤养服务,工伤基金支付给伤养服务机构约395万元,商保公司拨付养老照护补助19.2万元,项目预期整体收支平衡。
看到人生新的希望
伤养服务分为居家伤养和住院伤养。居家伤养依靠伤养服务机构定时定项为工伤失能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住院伤养由伤养服务机构设置工伤失能人员伤养专区,提供治疗康复服务。同时,衔接医保门诊大病、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一并解决伤养期间工伤失能人员的照料和治疗非工伤疾病的多重需求。
青岛市优选了4家具备工伤、养老和医保资格的医疗机构作为伤养服务试点机构。工伤保险、商业补贴、智慧照护康复……一系列政策组合拳,让许多因工伤而困于生活的职工看到希望。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在半年试行基础上,青岛将进一步优化制度,努力探索一条让工伤失能劳动者更体面生活的“青岛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