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召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点工作。会上,北京、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8个省(市)作经验交流,现将北京市经验交流材料刊发,供学习借鉴。
近年来,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北京认真调查、依规处理、及时送达,确保处分、申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强化日常的业务培训。通过定期业务学习、不定期工作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切实帮助基层干部提升案件办理的工作能力;通过开展调研、点对点指导工作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科学合理地选聘办案人员。在案件的办理中,除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外,结合案件诉求以及涉及的行业领域,选聘相关专业权威专家作为成员。同时,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办案人员熟悉人事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案件审理的主要负责同志,从案件的受理、调查、审理到执行,全程指导、调度,随时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给予具体指导协调,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建章立制,规范案件办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有关要求,在理顺案件办理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明确申诉登记、受理、调查、审理、决定、送达、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办理期限等工作要求。同时,对审理的案件进行梳理归类,统一同类型案件的定性标准、审理原则、把握尺度,确保申诉案件办理规范化、程序化。
有错必纠,维护合法权益。在申诉案件办理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纠正有理,维持有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敢于纠错纠偏,充分保障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纪,强化监督管理。近年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处分、申诉决定执行监督机制,按照“严格、依规、及时、到位”等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检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案件的监督、指导和服务。自处分规定实施以来,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多次联合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围绕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以及受处分人员职务及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等重点环节,通过查阅卷宗材料、调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推动处分执行高效落实。同时,对于原人事处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申诉处理决定的,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追究责任,确保申诉处理决定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