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9号)和《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3号)的有关要求,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我部组织开发了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国统一软件(以下简称“办案系统”),决定在全国调解仲裁机构推广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案系统的基本功能和作用
办案系统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金保工程统一应用软件的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结合仲裁办案实务而设计的,具备了案前调解、案件受理、案件审理、绩效监督、统计分析等功能(见附件1),涵盖了调解仲裁办案的各个环节,具有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共享、咨询交流、办案流程管理和查询、办案监督等作用,并可提供政策查询、信息发布等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
推广使用办案系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仲裁办案标准化、规范化;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的具体措施,有利于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是研判劳动关系形势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把握劳动人事争议变化趋势,进一步做好调解仲裁工作。
二、办案系统推广使用的实施步骤和基本要求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调解仲裁机构逐步推广使用办案系统。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到2013年底,各省级人社部门按照全省集中式系统建设模式,完成办案系统的本地化部署和推广使用工作;到2014年底,按照省级人社部门的部署,省会城市及地级城市调解仲裁机构基本完成办案系统的推广使用,逐步在有条件的县级调解仲裁机构推广使用;到2015年底,办案系统在全国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全面得到推广使用。
各地要构建办案系统推广使用的基础环境,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建成全省大集中的信息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信息资源在省级的集中管理。提升对实时业务的支撑能力,将业务专网延伸至各级调解仲裁机构,构建办案系统正常运行的网络环境。建立省级数据中心与地市级数据中心之间的双向数据传输机制,实现办案系统与以地市级为单位建设的就业、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的信息交换。已自行开发建设办案系统的地区,要对其系统软件进行修改完善,并制定与全国统一软件衔接的升级计划和工作方案。
办案系统采用了版本验证机制,各地应在办案系统正式运行的2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部申请全国统一软件的激活密钥,并将填写好的《劳动关系领域全国统一软件激活密钥申请表》(见附件2)以传真形式报送部信息中心。待我部核发软件激活密钥后,各地应按照《劳动关系领域全国统一软件版本验证说明》(附件3)的流程进行操作。
按照金保工程统一应用软件实施的相关规定,我部已考核认定一批具有劳动关系领域全国统一软件(含办案系统软件)实施资质的前台凯发k8娱乐的技术支持商(名单可在部网站金保工程栏目中查询)。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家前台凯发k8娱乐的技术支持商,双方协商确定办案系统的安装部署、本地化开发和凯发k8娱乐的技术支持等有关事宜。
三、切实做好办案系统推广使用的组织工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办案系统建设,将其作为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调解仲裁工作需要和长远发展要求,制定办案系统推广使用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调解仲裁机构与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办案系统推广使用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调解仲裁机构要做好组织应用、需求分析、人员培训等方面工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做好办案系统实施的项目筹备和管理工作,以及办案系统推广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作。
在推广使用办案系统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部调解仲裁管理司、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部调解仲裁管理司 庞 莉
电话:010-84207625 传真:010-84207667
部信息中心 汪 诚
电话:010-84201266 传真:010-84228350
邮箱地址:wangch@mohrss.gov.cn
附件:1.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国统一软件功能列表
2.劳动关系领域全国统一软件激活密钥申请表
3.劳动关系领域全国统一软件版本验证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国统一软件功能列表
调解仲裁办案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软件的业务功能包括接待登记、立案登记、集体案件、案件组庭、案件审理、档案管理、通用审批、政策法规管理、案件分析、监督监控、系统管理、业务明细表及报表统计等102个模块。主要功能模块如下:
一级模块 |
二级模块 |
一级模块 |
二级模块 |
接待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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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 |
仲裁参加人管理 |
指派仲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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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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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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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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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案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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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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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审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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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勘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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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组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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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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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仲裁调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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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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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审查确认 |
|
庭审笔录 |
|
结案报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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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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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管理中心 |
文书管理 |
案件中止/恢复 |
|
回执管理 |
裁决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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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审批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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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案 |
|
监督监控 |
案件跟踪 |
撤回结案 |
|
个人绩效管理 |
撤销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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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绩效管理 |
案件移交 |
||
政策法规管理 |
政策法规维护 |
权限管理 |
角色管理 |
政策法规检索 |
ip安全管理 |
||
一级模块 |
二级模块 |
一级模块 |
二级模块 |
调解组织管理 |
调解组织管理 |
档案管理 |
档案信息登记 |
调解组织人员管理 |
档案借出登记 |
||
调解登记 |
档案转出登记 |
||
基础信息管理 |
仲裁机构管理 |
档案归还登记 |
|
机构人员管理 |
业务明细表 |
接待登记明细表 |
|
案由管理 |
不予受理明细表 |
||
工作日设置 |
案前调解明细表 |
||
欢迎页面定制 |
案件明细表 |
||
机构审批流程设置 |
裁决处理明细表 |
||
人员审批流程设置 |
调解结案明细表 |
||
仲裁庭信息管理 |
撤回处理明细表 |
||
案件分析 |
登记分析 |
撤销处理明细表 |
|
案件案由分析 |
案件移送明细表 |
||
结案分析 |
延期明细表 |
||
安全审计 |
登录日志管理 |
案件中止明细表 |
|
操作日志管理 |
案件反申请明细表 |
||
系统日志管理 |
集体案件明细表 |
||
报表统计 |
调解情况:人社统ma1号 |
案件组庭排庭明细表 |
|
仲裁情况:人社统ma2号 |
网上调解仲裁 (互联网) |
网上仲裁申请 |
|
系统管理 |
|
信息公示 |
|
工作日设置 |
|
政策查询 |
|
公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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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附件2
劳动关系领域全国统一软件
激活密钥申请表
最终使用方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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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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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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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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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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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涵盖的业务领域包括: |
□ 调解仲裁; □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用工备案; □ 劳动合同管理; □ 企业工资管理;□ 企业工资调控; □特殊工时和工种管理;□劳动标准管理; □其他,请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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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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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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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服务器部署方式: □ 单机 □ 集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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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服务器ip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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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支持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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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使用方签字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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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在上报本表10个工作日后,到登记的电子邮箱接收激活密钥(名称为license.lbs 的文件)。各地收到激活密钥后,请将激活密钥文件部署在应用服务器的有关路径下即可。
2.要根据应用服务器的设备个数申请激活密钥。如,应用服务器为一台主机设备,该设备设置为“一个ip地址”、“多个ip地址”、“启动多个应用服务”、“单机运行”其中一种情况的,仅填写一个ip地址;如果是双机集群,填写两个ip地址;如果有对应的应用级容灾系统,需要填写容灾应用服务器的ip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