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7〕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总体安排,我部将于2017年9月中下旬,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现公开征集本次活动的主题展示项目,具体事宜如下:
一、展示内容和形式
(一)展示内容
以人社系统、工青妇残系统、创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及领军企业的工作实践为基础,通过综合展示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分类展示创业就业服务领域的优秀项目、成功经验、典型案例,充分展现创业就业服务行业取得的新进展、产生的新业态、采用的新技术、创造的新模式、形成的新格局。
(二)展示形式
主题展示项目应完整、系统、清晰地展示相应的项目信息,并综合运用情景再现、视频直播、现场互动等方式,突出项目的体验性、互动性。项目展区将按照整体设计、统一布展的总体思路,根据参展项目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展位、配备展具。对组委会确定的重点展示项目,将给予展位展具资源重点保障。
二、参展单位范围、项目类型与基本要求
(一)参展单位范围
本次主题展示诚邀四类单位参加:
1.人社系统举办的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
2.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系统举办的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3.就业创业服务行业组织,知名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
4.各类创业大赛获奖优秀创业企业或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优秀创业企业或团队。
(二)项目类型与基本要求
1.创业培训项目。即以创业者或准备创业者为对象,以提升受训对象创业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培训项目,以及以提升培训机构、师资创业培训服务能力为主要目标的技术服务项目。应征项目须明示的基本信息包括: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适用对象、课程资源、师资队伍、技术平台、技术标准、政策资源以及主要业绩等。同时,应提供项目展示基本需求,包括展位面积、展具要求、技术环境等。采用特装展位的,应提供初步设计,包括平面布局、效果图等。
2.创业服务项目。即以创业者或准备创业者为对象,以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创业活动所遇难题为主要目标的服务项目。应征项目须明示的基本信息包括: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适用对象、服务资源、技术平台、政策资源以及主要业绩等。同时,应提供项目展示基本需求,包括展位面积、展具要求、技术环境等。采用特装展位的,应提供初步设计,包括平面布局、效果图等。
3.就业服务项目。即以各类求职群体或用人单位为对象,以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就业或用人难题为主要目标的服务项目。应征项目须明示的基本信息包括: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适用对象、服务资源、技术平台、政策资源以及主要业绩等。同时,应提供项目展示基本需求,包括展位面积、展具要求、技术环境等。采用特装展位的,应提供初步设计,包括平面布局、效果图等。
4.创意创业项目。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或服务为最终形态,以实现市场价值为目标的各类项目。应征项目须明示的基本信息包括:申报单位或团队、项目名称、项目形态、产品性能或服务功能、客户群体或应用领域、知识产权或使用权、市场业绩或荣誉等。同时,应提供项目展示基本需求,包括展位面积、展具要求、技术环境等。采用特装展位的,应提供初步设计,包括平面布局、效果图等。
三、项目征集时间、申报方式及工作要求
(一)项目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7年7月底为止。
(二)项目报送方式
本次主题展示应征项目,须填报《首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主题展示项目申报表》,由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属相关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并以光盘形式集中寄送我部就业促进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联系人:陈志集、白迎新
电话:010-84202533、84201533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主题展示交流活动是2017年全国双创活动周中由我部主办的重点活动,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参展项目征集和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应征项目,分为“重点推荐”和“普通推荐”两类,每个推荐单位重点推荐的项目不得超过5个。对重点推荐项目,各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项目质量。通过组委会初评入选参展的应征项目,组委会将安排专人负责后续事宜的沟通协调;最终确定的参展项目,将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列入全国优秀创业就业服务项目库,供各地实施政府购买创业就业服务项目时选择采用。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