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1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创业孵化基地是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鼓励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重要载体。2012年10月,我部确定了首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各地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要求,继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我部在各地择优推荐基础上,确定了第二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如下: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
天津青年创业园
赤峰蒙东云计算创业孵化园
鞍山市创业孵化园
长春科大学生创业园
哈尔滨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上海宝山科技园大场动漫创业园
苏州市大学生公共创业实训基地
宁波市(镇海)大学生创业园
铜陵市大学生创业园
景德镇大学生陶瓷创业孵化园
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孵化基地
中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成都天府软件园
重庆市江北区微企创业孵化园
贵阳国家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
云南海归创业园
西安汇能汽车产业服务创业孵化基地
甘肃联创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宁夏软件园(银川ibi育成中心)
乌苏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
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创业政策,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创业就业作出更大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