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事项名称及单号
事项名称: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认定审批
受理单号:
二、申请人及联系电话
申请人:中央直属企业
联系电话:
三、受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受理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材料清单(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
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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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函(见示范样式)
纸质原件(中央直属企业红头函),一式三份。
2.申请表(见示范样式)
纸质原件及电子版(中央直属企业盖章),一式三份。
3.特殊工时制度执行情况表(非首次报批需提交,见示范样式)
纸质原件(中央直属企业盖章),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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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六、法定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20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其中:办理过程中所 需的听证、专家评审等,不计入时限。
七、批准文书发放方式
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批准文书。
八、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一)窗口咨询:
部门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西侧办公室
(二)电话咨询:010-84209118
(三)信函咨询:
部门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劳动标准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政编码:100716
九、收费状况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