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1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批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有关规定,现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代章)
2019年3月7日
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开展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启动2018年度治欠保支工作考核,全部考核工作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二、考核主体及对象
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省级政府)。
三、考核内容
各省级政府2018年度治欠保支工作进展和成效。包括各省级政府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成效等情况。考核指标及分值见《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人社部发〔2018〕55号)。
四、考核步骤
(一)省级自查
各省级政府按照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对本地区2018年度治欠保支工作成效进行自查,梳理现有治欠保支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效果,查摆本地区距离根治欠薪的目标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整理汇总自查相关材料,并填报自查考核表(见附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9年3月25日前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实地核查
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核查组,在2019年4月26日前赴各地开展实地核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实地核查采取省际交叉核查和部际联席会议直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新疆、西藏及兵团由部际联席会议直接核查(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其他地区实行省际交叉核查。
1.核查组组成。省际交叉核查组将由部际联席会议委托各省级政府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负责选派,一般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厅局级负责人担任核查组组长,由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选派具有考核和执法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一般应为6-8人(人员名单于3月22日前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每个核查组将由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1名同志担任驻组联络员,随同参加实地核查。
2.省际交叉考核分组。按照“片区相邻、省际交叉”的原则,确定交叉核查分组如下:
序号 |
核查组 |
核查 地区 |
序号 |
核查组 |
核查 地区 |
序号 |
核查组 |
核查 地区 |
1 |
北京 |
陕西 |
11 |
浙江 |
内蒙古 |
21 |
海南 |
江西 |
2 |
天津 |
宁夏 |
12 |
安徽 |
湖南 |
22 |
重庆 |
上海 |
3 |
河北 |
甘肃 |
13 |
福建 |
湖北 |
23 |
四川 |
广西 |
4 |
山西 |
青海 |
14 |
江西 |
河南 |
24 |
贵州 |
广东 |
5 |
内蒙古 |
安徽 |
15 |
山东 |
黑龙江 |
25 |
云南 |
海南 |
6 |
辽宁 |
山西 |
16 |
河南 |
辽宁 |
26 |
陕西 |
云南 |
7 |
吉林 |
北京 |
17 |
湖北 |
山东 |
27 |
甘肃 |
贵州 |
8 |
黑龙江 |
河北 |
18 |
湖南 |
福建 |
28 |
青海 |
重庆 |
9 |
上海 |
天津 |
19 |
广东 |
江苏 |
29 |
宁夏 |
四川 |
10 |
江苏 |
吉林 |
20 |
广西 |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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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实地核查内容。核查组应对照考核细则,对各省级政府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注意总结地方有效管用的创新举措,听取被核查地区对根治欠薪问题举措的意见建议,提出核查意见,形成实地核查报告。实地核查报告应在核查完成后一周内提交部际联席会议。
4.实地核查方式。实地核查应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核验书面资料、抽查用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随机走访农民工等方式进行。对每个省份,要至少抽查2个地级市(区),其中,每个地级市(区)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比例不少于总数的1%(数量不少于10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应占一半以上)。抽查在建工程项目过程中,发现有关考核项目未达到自查得分标准,且该问题在该省份三分之一以上(含)被抽查工程项目普遍存在的,应扣除该项目得分,并在核查报告中说明。
实地核查期间,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采取暗访、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抽样审计等方式,对部分地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有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校验核查结果。
(三)综合评议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各地自查报告、实地核查报告以及暗访和审计情况,组织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阶段将充分考虑各成员单位平时掌握的各地治欠保支工作进展,并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按程序提请国务院审定。
五、结果运用
2018年度考核报告经国务院审定同意后,部际联席会议将按规定向各省级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考核结果还将抄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考核为c级的,部际联席会议将对其省级政府负责人实施约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负责人,部际联席会议将及时向纪委监委机关通报有关问题线索,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部际联席会议开展本次省级政府治欠保支工作年度考核,是对各地一年来工作的客观总结和整体检验,既是一次工作考核,更是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治欠保支工作负总责的工作定位,配合部际联席会议全面落实考核要求,按要求完成本次年度考核。
(一)主动接受考核。各地要按照考核时间节点要求,按期提交自查报告;要及时向核查组提供与考核相关的政策文件、工作台账、统计数据、案卷记录及用人单位(工程项目)信息,真实、全面反映本地区2018年度工作情况。
(二)认真组织核查。省际交叉核查组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实地核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努力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对发现被核查地区自查报告与核查情况不符的,要认真核实,确认无误的要登记取证,并在核查报告中逐项作出说明,提出评分建议。核查情况不得向被核查地区通报或对外披露。
(三)遵守工作纪律。各地要如实填报自查报告,对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等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列入c级,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省际交叉核查组在履行实地核查任务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轻车简行,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或收取任何礼品,不得提出与考核无关的要求,在被核查地区省内交通由被核查地区负责保障,其他按出差办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