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教育活动及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部属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年终民主评议。
(四)负责部属各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五)负责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民主生活会相关服务工作。
(六)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及统战工作。
(七)指导有关部属事业单位开展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部定点扶贫工作。
(九)负责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负责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一)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部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